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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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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字体:

     

    2008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近年来,中考招生工作备受社会关注,考试办法和招生办法不断更新完善,特别是2008年的中考考试办法和招生政策有了较大调整。为了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我们特对中考招生政策予以解读。

    1、考试科目的变化。(108年将07年的体育、实验操作两科,由考核改为考试。(2)英语听力由07年的20分增加到今年的30分,听力考试时间由07年的20分钟增加到今年的30分钟。

    2、中考总分分值的变化。07年中考总分为600分,08年中考总分为610分,增加了体育20分,实验操作10分,减少思想品德、历史20分。

    3、优录政策的变化。(1)取消了过去广水市职业初中升高中加10分的政策及美育节获奖加分相关政策;(2)计划生育政策优录加分增加了“父母都是农村户口的双女结扎户”。(3)驻广部队子女优录加分按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招录办法说法的变化。(1)今年全市中考招录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地市级示范高中,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2)各批次设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在一张《志愿卡》上一次性完成招生志愿填报。

    5、地理、生物补考对象是07年没有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不是07年已参加地理、生物考试没有考好、不及格的考生。

    6、今年数学、物理、化学考试不准带计算器入场。

    (一)报名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具备报名资格:

    1、遵纪守法;

    2、具有随州户籍或学籍;

    3、应届初中毕业生;

    4、身心健康。

    (二)考试

    实行“两考”(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合一,全市统考。

    中考总分为610,其中:文化课考试总分为580分,体育考试20分,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10分。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语文、数学实行单科考试,每科120分;英语120分,其中:英语听力30分;思想品德、历史合卷100分,其中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物理、化学合卷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

    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ABCD)呈现,参与中考录取。地理、生物考试等级由考生07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原始分转换生成。对07年未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由区、市组织补考。

    考试时间为08620622。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及时间

    上午

    下午

    620

    语文(900—1130

    物理、化学(1500—1700

    621

    数学(900—1100

    思想品德、历史

    1500—1700

    622

    英语听力(900—930

     英语笔试(930—1100

    地理、生物补考

    1500—1700

         (三)招生录取

         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划定录取批次,统一录取。各类招生学校录取批次分数线一旦划定,不得随意降低。对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报到后出现的缺额,应及时进行补录。

        1.招生计划

    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务实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发展,坚持“三优组合、兼顾一般”的原则,切实巩固普职调头成果。

    招生计划,由随州市教育局下达,向社会公布。

    2.志愿填报

    (1)实行考生知分填报志愿。

    (2)录取批次。将全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按四个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

        第二批次:地市级示范高中(市实验高中、市二中、市四中)

        第三批次:其他普通高中;

        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

        (3)各批次设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在一张《志愿卡》上一次性完成招生志愿填报。

    (4)对指令计划一、二志愿和调剂志愿仍不足的学校,随州市招办将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并以函件形式发给各区、市招考机构公开征集志愿。考生在原毕业学校填报《随州市2008年中考招生征集志愿卡》。具体要求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3.划线

    1)根据全市中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对各批次确定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标准,即批次资格线。

     (2)普通高中择校计划资格线在各校指令计划批次资格线下50分内,且不能低于第三批次普通高中资格线。

    4.录取

        (1)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分批录取。征集志愿和“择校计划”录取工作,均限定在下一批次指令计划录取之前完成。

    (2)各学校根据随州市教育局下达的“择校计划”制订“择校生录取办法”,报经市招办批准后,在指令计划录取前公布。

    (3)普通高中只录取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且综合素质评价、地理生物考试等级都在C等(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4)普通高中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内,依据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计划择优拟定初录名单。上报择校计划初录名单时,必须提供考生中考准考证,报随州市招办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5)录取日程安排。

    76前,随州市招办公布各批次录取资格线。

    78,考生填报志愿。

    711前,区、市招考机构将《志愿卡》信息录入软盘,附《志愿卡》一并报送随州市招办。

    715825为考生录取时间。具体日程由随州市招办另行通知。

    6)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由招生学校发放随州市招委统一印制的《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于第一学年1030日前,凭缴费发票存根、入学通知书、初中学籍卡、中考准考证和普通高中招生签录名册,到随州市教育局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凡逾期不办理注册手续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概由违规学校或违规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7)随州市教育局将中职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到专业。中职学校在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时,按普通高中的录取程序办理。允许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鼓励退伍复员军人、大专毕业生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当年10月和次年3月为学籍注册时间。凡不按时注册的学生,一律不承认其学籍,不给予国家资助。

    8)考生档案是招生录取的客观依据,也是规范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全员建档。考生档案含:①初中学籍档案袋;②学籍档案材料;③综合素质评价材料;④考生报名登记表。

    5.优录

    优录按《随州市中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优录暂行规定》(随教发[2005]21号)执行。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优录条件的,于515日前提出申请,填写《随州市中考优录申报表》,由乡镇中心学校(区、市直初中)签署意见,经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招办审批。

      1:随教发[2005]21号文件(摘要)

    一、初中阶段获以下奖励或竞赛名次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加分。

    (一)参加省级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队员,可保送进入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含职业高中,下同);获得个人项目四至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201510分。

    参加随州市级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分别加15105分;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852分。

    (二)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黄鹤美育节,文艺节目获得个人表演一等奖的演员,可保送进入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高中;获得个人表演二、三等奖的演员,中考总分分别加2010分;获得集体表演一、二、三等奖的演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参加黄鹤美育节录相送评节目获奖者和美术作品送评获奖者,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随州市教育局举办的编钟美育节,获得文艺节目表演一、二、三等奖的演员,中考总分分别加852分;大合唱节目获得一、二等奖的主要演员(指领唱),中考总分分别加52分,其他演员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美术作品的评奖,是在规定的时间里,按照一定的竞赛规程,通过现场作画,并经专家评审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中考总分分别加852分。

    (三)参加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的“小发明、小论文”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中考总分分别加852分。

    参加随州市教育局和市科技局组织的“小发明、小论文”竞赛获得一、二等奖的,中考总分分别加52分。

    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子女;父母均为农民的独生子女;四级以上肢残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分加5分。

    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中考总分加20分。

    四、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中考总分加10分。

    五、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中考总分加20分。

    2:随教文[2008]44号文件(摘要)

    2008年开始,我市在中考成绩中加5分的计划生育优录政策对象由父母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扩大到父母均为农村户口的“两女户”女孩。

    注:“两女户”女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2)父母一方已落实绝育措施;(3)“两女户”中的女孩必须是按政策生育的,其中第二个女孩必须是经县市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发给二孩生育证后生育的。

    以上优录条件重复者,取最高分值项计分。

     

    更新时间:2008-6-20 14:38:25  文章录入:gsbg    责任编辑:gsbg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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