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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教函〔2008〕1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7至2008学年度教职工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
按照广水市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广人字[2008]4号《关于做好200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我市2007至2008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对象
全市各学校在册在岗教职工,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管理工作人员。
二、考核的目的和内容
通过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对各学校教职工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考核和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际,激励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平时考核要按照广人字[2006]5号《关于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执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市人事局将审查其《平时考核记录本》记录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平时考核记录本》没有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的工作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单位实际,按照《2008年广水市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进一步细化考核要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考核方案,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等次,优秀等次比例确定
1、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2、优秀等次比例确定
⑴各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要控制在本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5%以内;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乡镇为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同上、市直学校的管理人员优秀等次人员不得超过1人。
⑵依据广教办[2007]2号文件规定,对获先进单位称号的乡镇办、市直学校奖年度考核优秀指标1个。
⑶依据广教发[2005]51号文件规定,对高考上清华、北大的学校,奖年度考核优秀指标2个。
3、经教育局批准的借调人员年度考核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结果报教师管理科审查核实后,送原工作学校办理备案上报等相关手续。
4、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考核等次的确定仍按湖北省组织部、湖北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司法机关收审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暂不进行年度考核,待问题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确定是否参加考核。
5、对违反教职工管理规定,擅自脱产进修、私自脱岗、私下借调人员不得评为合格等次或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的使用做到“三个结合,一个挂钩”。即:一是要与单位评先表模结合,年度考核不是优秀等次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上一级的评先表模活动。二是要与岗位调整和职称晋升相结合,优秀等次人员在调整晋升中应优秀考虑。三是要与聘任管理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聘任的依据,以利于完善激励机制;“一个挂钩”即是与工资挂钩,按照鄂人[2006]18号文件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执行。
五、考核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我们学校内部的一项基本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校长、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程序、透明公开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对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学校要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2007至2008学年度工作人员的年度考试工作于2008年8月底前结束。各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考核工作总结和有关表册报教师管理科。
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其它具体问题,按原规定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职工 考核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事局。
广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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