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繁体中文
广水教育 政策法规 机构设置 基础教育 教育人事 计划财务 招生考试 教育督导 广水教工 纪检监察 民办教育
资源中心 教育科研 教育技术 职成教育 行政服务 继续教育 勤工俭学 扶贫助学 办公平台 局长信箱 教育论坛
广教发[2007]16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广水教育信息网 >> 民办教育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收看“远程教育与提高…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
 广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良…
 关于公开选拔学校优秀后备…
 广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良…
 公开选拔学校后备干部挂职…
  推存文章
 
  • 此频道已经被管理员禁用!
  • 此频道已经被管理员禁用!
  •   最新调查
     没有任何调查
    广教发[2007]16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字体:
     

    广教发[2007]16号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加强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相关民办教育机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招商引资政策的支持下,我市民办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截止到2007年3月底,全市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共有69个,其中,高中2所,初中2所,小学1所,幼儿园(学前班)52所(个),中等职业学校5所,培训机构7个,在校学生(幼儿)达11009人;资产过千万的学校有4所。民办教育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贡献。

    市教育局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鉴于我市民办教育的现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更加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提高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坚持标准,依法严格审批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设立要符合当地的学校布局要求,在园幼儿农村要达到100人、城区要达到200人,并要控制民办幼儿园的数量。

    二、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在地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特别是安全、卫生方面的管理。

    三、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包括食品安全、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校车安全等;要对学生、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幼儿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制民办学校要按照“法人资格、校园、教学设施、财务会计制度、招生、颁证”六独立的要求,强化措施,认真落实。

    五、除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外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都要依法办学,严格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六、市教育局将依法对所有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督查制度、年检制度,切实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民办教育机构,将依法处理,确保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民办教育  管理  通知

    抄送:随州市教育局,广水市委办、市政府办。

    广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8日印发

                                                      共印90份

    更新时间:2008-4-9 15:48:02  文章录入:gsbg    责任编辑:gsbg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广水教育 中国湖北 广水市教育局主办 湖北教育信息网广水网络中心制作
    Copyright© 2006-2008 广水教育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信箱:gsjy99@163.com 传真:0722-6245699